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管理局办公室(Thai 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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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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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2002年9月19日公共卫生部题为“牛奶”的第265号通报页数:13页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由于认为有必要修订关于牛奶的条款,公共卫生部经授权向公众通报: (i) 废止公共卫生部第26 (1979)号、 第149 (1993)号和 第218 (2001)号通报。 (ii) 牛奶产品被确定为特殊控制食品。 (iii) 牛奶产品即经过热处理的原料奶、奶粉、浓缩奶、调配奶和添加配料的脱脂奶。 (iv) 在完全遵守有关增加食品营养条款的情况下,其他食品营养成分可以添加在牛奶产品中。 (v) 同时还规定了热处理、标准和质量、储存和保存期限、对每种牛奶产品的要求等。 (vi) 食品添加剂用法说明附在该通报中。 (vii) 牛奶产品标签必须符合食品标签条款以及该通报规定的特殊标签条款。 (viii) 牛奶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遵守有关食用产品的生产方法、设备和储存的条款。 (ix) 牛奶产品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包装条款。 (x) 在该措施生效之前取得食品配方和标签注册的厂商必须在该通报生效后180天内根据该通报条款申请修改。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2003/1/1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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