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埃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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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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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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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工业和交通部长第112/2025号法令和投资和外贸部长第148/2025号法令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以下2025年05月12日的信息根据埃及代表团的要求分发。工业和交通部长第112/2025号法令和投资和外贸部长第148/2025号法令补遗原因:[]评议期变更-日期:[]已通知采取的措施-日期:[]通报措施公布-日期:[]通报措施生效-日期:[]最终措施文本可从1获得:[]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若措施被重新通报,则相关编号为:[]通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化,文本可从1: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获得[]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1获得:[X]其他:工业和交通部长令第112/2025号投资和外贸部长令第148/2025号描述:涉及内容:可安装和/或用于轮式车辆的设备和零件(门锁、前灯(灯笼)、灯泡、车速表、充气轮胎、制动器、喇叭、排气净化器、间接视觉装置(镜子))该补遗涉及以下方面的通报:工业和交通部长第112/2025号法令(1页,阿拉伯文)取消了遵守第32/2010号部长法令清单44中规定的可安装和/或用于轮式车辆(工程货物和产品)的设备和零件标准的义务(3页,阿拉伯文)。根据这一更新,投资和外贸部长发布了第148/2025号法令(2页,阿拉伯文),修订了第770/2005号部长令发布的1975年第118号进出口法执行条例附件(3)第(11)项,该条例以前要求遵守这些标准作为这些货物进口清关的条件。第148/2025号部长令现在规定了对受《关于对轮式车辆、可安装和/或用于轮式车辆的设备和零件采用联合国统一技术条例的协定》规定约束的特定货物和产品进行目视检查的条件。工业和运输部长第112/2025号法令通过日期:2025年4月8日。生效日期:2025年5月12日。投资和外贸部长第148/2025号法令通过日期:2025年4月9日。生效日期:2025年4月23日。指定处理评论和文本的机构或当局可从以下网址获得:国家咨询点埃及标准化和质量组织16TadreebEl-ModarrebeenSt.,Ameriya,开罗-埃及电子邮件:eos@eos.net.eg/eos.tbt@eos.org.eg网站:http://www.eos.org.eg电话:+(202)22845528传真:+(202)22845504协定和外贸部门-投资和外贸部新行政首都开罗-埃及脚注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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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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