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交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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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动运载车安全合格证
ICS:[{"uid":"03.220.20"}] HS:[{"uid":"8702"},{"uid":"8703"},{"uid":"8704"}] |
5. |
通报标题:机动运载车安全合格证法规页数:第1327-1336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机动运载车安全合格证法规》是依据对《机动车辆交通法案1987》(MVTA)的修改案而建议制定的新法规。修改后的MVTA于2001年获得皇家批准,要求所有机动运载车辆(卡车与公共汽车)并包括外国的机动运载车,都具有“安全合格证”,以便在加拿大公路上运行。这些法规试图制定一个进行安全等级划分的通用方法。其目标是在不受权限约束(包括与美国的相互认可)的条件下通过可比的安全等级划分确定可比的机动运载车辆安全性能。据此,安全的机动运载车就可以跨越加拿大,甚至于跨越北美,在以运动场水平进行竞争。 这些法规将提高车辆安全,减少商业车辆碰撞的危险,并推进安全运载车辆的公开竞争环境。 |
7. | 目的和理由:人类安全保护 |
8. | 相关文件: 2003年5月3日的加拿大公报第I部分。 |
9. |
拟批准日期:
未陈述 拟生效日期: 未陈述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3/07/17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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