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X],2.10.1[ ],5.6.2[ ],5.7.1[ ],3.2[ ],7.2[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液化石油气瓶过流切断阀HS编码:8481 ICS编码:23.020.30
ICS: HS: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瓶过流切断阀》页数:23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液化石油气瓶过流切断阀型号编制、结构型式及基本尺寸、技术要求、检查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运。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环境温度为-40℃~+60℃、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容积不大于150L、介质符合GB11174的液化石油气瓶阀,其中进气口中心线与出气口中心线呈90°的阀称为“角阀”,呈180°的阀称为“直阀”。 本文件不适用于车用液化石油气瓶阀。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GB11174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国家通报机构[X]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电话:+861057954633/57954627电子信箱: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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