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交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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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
ICS:[{"uid":"43.020"}]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机动车安全法规的建议修改案(燃料系统完整性)页数:第3765-3777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修改案旨在对《加拿大机动车安全标准(CMVSS) 301,燃料系统完整性》的尾部和侧面碰撞测试要求提出修改,以便更好地保护车辆所有者在渀生碰撞事故时免受燃料喷溅。还建议修改《CMVSS 301.1, LPG 燃料系统完整性》和《301.2, CNG燃料系统完整性》中涉及的安装于移动障碍物上的轮胎规范。该修改案建议更改现行尾部碰撞测试程序为以1368 kg (3015 lb.)的移动可变形障碍物(MDB)以70%的接触面积撞击时速为80 km/h 的测试车辆的尾部。MDB表面应比美国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 214 ——《侧面碰撞保护》——中要求的障碍物表面低50 mm,以便模渀预碰撞刹车。还建议采用在FMVSS 214中详细规定的同侧碰撞测试程序。意在提供更真实的测试,以便在减少测试成本的同时增加安全。另外,该修改案建议修改CMVSS 301.1 和301.2的移动障碍物轮胎规范。建议修改的轮胎规范或者是充气至221 kPa的 P215/75R15 轮胎,或者是充气至207 kPa的 P205/75R15轮胎。 |
7. | 目的和理由:与美国要求一致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未陈述 拟生效日期: 2005/09/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3/02/27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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