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法规(EU) 2025/718,正式修订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 (EU) 2019/1021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衍生物的限值。
此次修订对PFOS的最新限值要求如下:
将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PFOS及其盐类的限量调整为25 ppb;
将物质、混合物和物品中PFOS相关化合物的限量调整为1000 ppb。
*新的限值自2025年12月3日起开始执行。
截至目前为止,欧盟法规中对PFAS的限制涵盖以下物质:
PFO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
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
C9-C14 PFCAs(全氟羧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
PFHxS(全氟己烷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
PFHxA(全氟己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
以上物质具体限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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