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农业部(25)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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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标签
ICS:[{"uid":"67"}] HS:[] |
5. |
通报标题:根据1946年的农业市场管理局法案关于为牛肉、羊肉、猪肉、鱼、易腐烂农用商品和花生临时性自愿使用原产标签的国家所制定的指南页数:9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2002年的“农庄安全和乡村投资法案”(公共法律 107-171)修改了1946年的农业市场法案,要求农业部农业市场局颁布原产国标签指南,以便零售商们自源地将牛肉(包括小牛肉)、羊肉、猪肉、鱼、易腐烂农用品和花生的原产国通告消费者。此通报中的指南包括各零售商及其供应商可以使用的、并为其它市场参与者理解的一些定义,以促进各原产国自愿使用标签并对该法规的适用商品进行分类。 |
7. | 目的和理由:向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可利用的资源项目,以达到法律之意图 |
8. | 相关文件: 7 联邦公报 (FR) 63367,2002/10/11;生效时将发表于联邦公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愿指南于2002/10/11生效。执行的意愿须在2003/04/09收到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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