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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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煤矿用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
ICS:[{"uid":"73.100"}] HS:[{"uid":"847149;848180"}]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矿用液压支架 第4部分:电液控制系统技术条件》页数:23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煤矿用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与维护。本文件适用于煤矿用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质量要求;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8. | 相关文件: 无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 57954633/ 57954627
电子信箱: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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