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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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
ICS:[{"uid":"43.080"},{"uid":"13.020"}] HS:[{"uid":"8407"},{"uid":" 8702"},{"uid":" 8704。"}]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草案)页数:34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国家标准规定了重型汽车(汽车总质量GVM>3500kg)用点燃式发动机(包括汽油机、CN、LPG 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GVM>3500kg)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限制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GVM>3500kg)排气污染物(CO、HC、NOx)排放, 降低大气污染 |
8. | 相关文件: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号 |
9. |
拟批准日期:
2002年9月30日 拟生效日期: 2003年4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年9月25日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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