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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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瓶装水
ICS:[{"uid":"67.160.20"},{"uid":"99.001"}] HS:[] |
5. |
通报标题:于各类瓶装水的健康安全要求及其处理方法的卫生部法令草案页数:21页 使用语言:捷克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法令草案根据EC立法定义了瓶装水的类型和标签方法。瓶装水的质量和控制要求只是被部分修改。7个附录是《法令草案No 292/1997 Coll.》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
7. | 目的和理由: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 |
8. | 相关文件: 关于食品和烟草产品的法案 No 110/1997 Coll.,以及由下列法案修正的一些法案的修正案:法案 No 166/1999 Coll.、No 119/2000 Coll.和No 306/2000 Coll.、由法令 No 241/1998 Coll.和No 465/2000 Coll.修正的关于瓶装水健康安全及其处理方法要求的卫生部法令No 292/1997 Coll.、Act No 164/2001 Coll.(关于需泉的法案);法令No 423/2001 Coll.(水资源和需泉);法案No 2 |
9. |
拟批准日期:
2002/9 拟生效日期: 法律文集出版之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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