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西班牙 |
2. | 负责机构:基础设施与技术法规理事分会。通讯与信息技术理事会。通讯与信息学会国家理事会。科学技术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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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当用于装置时,该标准未提供直接覆盖产品。非直接覆盖产品包括此类装置的设备、部分和部件。
ICS:[{"uid":"33.040.35"}] HS:[] |
5. |
通报标题:关于采用宽带通讯服务的通用通讯基础设施的技术标准页数:6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技术标准制定了通用通讯基础设施(CTI)必须遵循的技术规范。通用通讯基础设施为实现由有线通讯网络操作者、固定无线通路(FWA)操作者和其它独立的被授权开发和使用公共通讯网络的授权持有者提供的宽带通讯服务而设计。它描述了装置的不同构成部分,并制定了为使装置提供的服务能够无困难地到达终端用户所需达到的最低质量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目的是更新包括在2月22日的皇家法令279/1999的附录III中的现行使用的标准(公布于1999年 |
8. | 相关文件: 2月27日的皇家法令-法律1/1998,《关于建筑内为使用通讯服务而建设的通用基础设施》(1998年2月28日官方公报);和2月22日的皇家法令279/1999(1999年3月9日的官方通报)。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6/2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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