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农林部,国家兽医研究和检疫署(NCRQ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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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人类消费用家畜产品,特别是肉和肉制品。
ICS:[{"uid":"67.120.10"}] HS:[] |
5. |
通报标题:-关于家畜产品的加工标准和成分规范的建议修正草案。(1页,韩语)- 关于家畜产品的标签标准的建议修正草案。(1页,韩语)页数:2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修订如下: - 人类消费用冷藏家畜产品可以冷冻,只要是冷冻处理在冷藏产品的保存期内完成。 - 从冷藏产品转变成冷冻产品要标明“该产品是由冷藏产品冷冻的”。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规定。 |
8. | 相关文件: 国家兽医研究和检疫署(NCRQS)公告 No 2002-23(2002年4月16日)和国家兽医研究和检疫署(NCRQS)公告 2002-24(2002年4月16日),刊登在韩国政府2002年4月19日的官方公报上。 |
9. |
拟批准日期:
2002/07/01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06/2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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