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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HKG/50/Add.1
2025-08-25
25-529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2. 负责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修订《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132V章)


使用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中国香港在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的G/SPS/N/HKG/50号文件中通报了有关《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香港法例132V章)修订建议的谘询文件。建议的修订旨在紧跟国际间有关食物中金属污染物最大限量的发展,为指定食物(食品对)中的指定金属加入二十七个新的最大限量标准,为现有的食物对更新九个最大限量标准,并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典委)和主要食物进口地的最新标准。该修订已纳入《2025年食物掺假(金属污染)(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于2025年7月2日公布,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负面审议程匠え￿￿￿￿￿￿Ωd源ꄵẵ̀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㐠㐵〴਍潃瑮湥⵴祔数›整瑸振獳਍慌瑳䴭摯晩敩㩤圠摥‬〱䄠杵㈠㄰‶㌰〺㨵㘲䜠呍਍捁散瑰刭湡敧㩳戠瑹獥਍呅条›〢昹ㅤ扡昴搲ㄱ〺ഢ匊牥敶㩲䴠捩潲潳瑦䤭卉㠯㔮਍ⵘ単ⵓ牐瑯捥楴湯›റ䌊湯整瑮匭捥牵瑩⵹潐楬祣›牦浡ⵥ湡散瑳牯⁳猧汥❦഻刊晥牥敲⵲潐楬祣›潮爭晥牥敲⵲桷湥搭睯杮慲敤਍ⵘ潃瑮湥⵴祔数伭瑰潩獮›潮湳晩൦堊䐭睯汮慯ⵤ灏楴湯㩳渠潯数൮堊䘭慲敭伭瑰潩獮›䅓䕍剏䝉义਍ⵘ敐浲瑩整ⵤ牃獯⵳潄慭湩倭汯捩敩㩳洠獡整⵲湯祬਍਍ꄀώ଀耀￿￿(￿￿∴i煸 ߠᇀ圌ㇼ￿￿H￿￿ꂌὂҸ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㤠㤶਍潃瑮湥⵴祔数›浩条⽥湰൧䰊獡⵴潍楤楦摥›潍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食品环境卫生署食品安全中心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传真:+(852)2893 3547 电邮:enquiriesfehd.gov.hk
2
应中国香港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8-25如下信息:
修订《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132V章)
中国香港在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的G/SPS/N/HKG/50号文件中通报了有关《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香港法例132V章)修订建议的谘询文件。建议的修订旨在紧跟国际间有关食物中金属污染物最大限量的发展,为指定食物(食品对)中的指定金属加入二十七个新的最大限量标准,为现有的食物对更新九个最大限量标准,并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典委)和主要食物进口地的最新标准。该修订已纳入《2025年食物掺假(金属污染)(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于2025年7月2日公布,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负面审议程匠え￿￿￿￿￿￿Ωd源ꄵẵ̀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㐠㐵〴਍潃瑮湥⵴祔数›整瑸振獳਍慌瑳䴭摯晩敩㩤圠摥‬〱䄠杵㈠㄰‶㌰〺㨵㘲䜠呍਍捁散瑰刭湡敧㩳戠瑹獥਍呅条›〢昹ㅤ扡昴搲ㄱ〺ഢ匊牥敶㩲䴠捩潲潳瑦䤭卉㠯㔮਍ⵘ単ⵓ牐瑯捥楴湯›റ䌊湯整瑮匭捥牵瑩⵹潐楬祣›牦浡ⵥ湡散瑳牯⁳猧汥❦഻刊晥牥敲⵲潐楬祣›潮爭晥牥敲⵲桷湥搭睯杮慲敤਍ⵘ潃瑮湥⵴祔数伭瑰潩獮›潮湳晩൦堊䐭睯汮慯ⵤ灏楴湯㩳渠潯数൮堊䘭慲敭伭瑰潩獮›䅓䕍剏䝉义਍ⵘ敐浲瑩整ⵤ牃獯⵳潄慭湩倭汯捩敩㩳洠獡整⵲湯祬਍਍ꄀώ଀耀￿￿(￿￿∴i煸 ߠᇀ圌ㇼ￿￿H￿￿ꂌὂҸ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㤠㤶਍潃瑮湥⵴祔数›浩条⽥湰൧䰊獡⵴潍楤楦摥›潍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食品环境卫生署食品安全中心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传真:+(852)2893 3547 电邮:enquiriesfehd.gov.hk
2
中国香港在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的G/SPS/N/HKG/50号文件中通报了有关《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香港法例132V章)修订建议的谘询文件。建议的修订旨在紧跟国际间有关食物中金属污染物最大限量的发展,为指定食物(食品对)中的指定金属加入二十七个新的最大限量标准,为现有的食物对更新九个最大限量标准,并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典委)和主要食物进口地的最新标准。该修订已纳入《2025年食物掺假(金属污染)(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于2025年7月2日公布,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负面审议程匠え￿￿￿￿￿￿Ωd源ꄵẵ̀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㐠㐵〴਍潃瑮湥⵴祔数›整瑸振獳਍慌瑳䴭摯晩敩㩤圠摥‬〱䄠杵㈠㄰‶㌰〺㨵㘲䜠呍਍捁散瑰刭湡敧㩳戠瑹獥਍呅条›〢昹ㅤ扡昴搲ㄱ〺ഢ匊牥敶㩲䴠捩潲潳瑦䤭卉㠯㔮਍ⵘ単ⵓ牐瑯捥楴湯›റ䌊湯整瑮匭捥牵瑩⵹潐楬祣›牦浡ⵥ湡散瑳牯⁳猧汥❦഻刊晥牥敲⵲潐楬祣›潮爭晥牥敲⵲桷湥搭睯杮慲敤਍ⵘ潃瑮湥⵴祔数伭瑰潩獮›潮湳晩൦堊䐭睯汮慯ⵤ灏楴湯㩳渠潯数൮堊䘭慲敭伭瑰潩獮›䅓䕍剏䝉义਍ⵘ敐浲瑩整ⵤ牃獯⵳潄慭湩倭汯捩敩㩳洠獡整⵲湯祬਍਍ꄀώ଀耀￿￿(￿￿∴i煸 ߠᇀ圌ㇼ￿￿H￿￿ꂌὂҸ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㤠㤶਍潃瑮湥⵴祔数›浩条⽥湰൧䰊獡⵴潍楤楦摥›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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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2. 负责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修订《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132V章)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中国香港在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的G/SPS/N/HKG/50号文件中通报了有关《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香港法例132V章)修订建议的谘询文件。建议的修订旨在紧跟国际间有关食物中金属污染物最大限量的发展,为指定食物(食品对)中的指定金属加入二十七个新的最大限量标准,为现有的食物对更新九个最大限量标准,并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典委)和主要食物进口地的最新标准。该修订已纳入《2025年食物掺假(金属污染)(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于2025年7月2日公布,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负面审议程匠え￿￿￿￿￿￿Ωd源ꄵẵ̀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㐠㐵〴਍潃瑮湥⵴祔数›整瑸振獳਍慌瑳䴭摯晩敩㩤圠摥‬〱䄠杵㈠㄰‶㌰〺㨵㘲䜠呍਍捁散瑰刭湡敧㩳戠瑹獥਍呅条›〢昹ㅤ扡昴搲ㄱ〺ഢ匊牥敶㩲䴠捩潲潳瑦䤭卉㠯㔮਍ⵘ単ⵓ牐瑯捥楴湯›റ䌊湯整瑮匭捥牵瑩⵹潐楬祣›牦浡ⵥ湡散瑳牯⁳猧汥❦഻刊晥牥敲⵲潐楬祣›潮爭晥牥敲⵲桷湥搭睯杮慲敤਍ⵘ潃瑮湥⵴祔数伭瑰潩獮›潮湳晩൦堊䐭睯汮慯ⵤ灏楴湯㩳渠潯数൮堊䘭慲敭伭瑰潩獮›䅓䕍剏䝉义਍ⵘ敐浲瑩整ⵤ牃獯⵳潄慭湩倭汯捩敩㩳洠獡整⵲湯祬਍਍ꄀώ଀耀￿￿(￿￿∴i煸 ߠᇀ圌ㇼ￿￿H￿￿ꂌὂҸ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㤠㤶਍潃瑮湥⵴祔数›浩条⽥湰൧䰊獡⵴潍楤楦摥›潍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食品环境卫生署食品安全中心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传真:+(852)2893 3547 电邮:enquiriesfehd.gov.hk
2
应中国香港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8-25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修订《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132V章)
内容简述:
中国香港在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的G/SPS/N/HKG/50号文件中通报了有关《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香港法例132V章)修订建议的谘询文件。建议的修订旨在紧跟国际间有关食物中金属污染物最大限量的发展,为指定食物(食品对)中的指定金属加入二十七个新的最大限量标准,为现有的食物对更新九个最大限量标准,并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典委)和主要食物进口地的最新标准。该修订已纳入《2025年食物掺假(金属污染)(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于2025年7月2日公布,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负面审议程匠え￿￿￿￿￿￿Ωd源ꄵẵ̀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㐠㐵〴਍潃瑮湥⵴祔数›整瑸振獳਍慌瑳䴭摯晩敩㩤圠摥‬〱䄠杵㈠㄰‶㌰〺㨵㘲䜠呍਍捁散瑰刭湡敧㩳戠瑹獥਍呅条›〢昹ㅤ扡昴搲ㄱ〺ഢ匊牥敶㩲䴠捩潲潳瑦䤭卉㠯㔮਍ⵘ単ⵓ牐瑯捥楴湯›റ䌊湯整瑮匭捥牵瑩⵹潐楬祣›牦浡ⵥ湡散瑳牯⁳猧汥❦഻刊晥牥敲⵲潐楬祣›潮爭晥牥敲⵲桷湥搭睯杮慲敤਍ⵘ潃瑮湥⵴祔数伭瑰潩獮›潮湳晩൦堊䐭睯汮慯ⵤ灏楴湯㩳渠潯数൮堊䘭慲敭伭瑰潩獮›䅓䕍剏䝉义਍ⵘ敐浲瑩整ⵤ牃獯⵳潄慭湩倭汯捩敩㩳洠獡整⵲湯祬਍਍ꄀώ଀耀￿￿(￿￿∴i煸 ߠᇀ圌ㇼ￿￿H￿￿ꂌὂҸ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㤠㤶਍潃瑮湥⵴祔数›浩条⽥湰൧䰊獡⵴潍楤楦摥›潍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食品环境卫生署食品安全中心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传真:+(852)2893 3547 电邮:enquiriesfehd.gov.hk
2
应中国香港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8-25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修订《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132V章)
中国香港在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的G/SPS/N/HKG/50号文件中通报了有关《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香港法例132V章)修订建议的谘询文件。建议的修订旨在紧跟国际间有关食物中金属污染物最大限量的发展,为指定食物(食品对)中的指定金属加入二十七个新的最大限量标准,为现有的食物对更新九个最大限量标准,并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典委)和主要食物进口地的最新标准。该修订已纳入《2025年食物掺假(金属污染)(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于2025年7月2日公布,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负面审议程匠え￿￿￿￿￿￿Ωd源ꄵẵ̀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㐠㐵〴਍潃瑮湥⵴祔数›整瑸振獳਍慌瑳䴭摯晩敩㩤圠摥‬〱䄠杵㈠㄰‶㌰〺㨵㘲䜠呍਍捁散瑰刭湡敧㩳戠瑹獥਍呅条›〢昹ㅤ扡昴搲ㄱ〺ഢ匊牥敶㩲䴠捩潲潳瑦䤭卉㠯㔮਍ⵘ単ⵓ牐瑯捥楴湯›റ䌊湯整瑮匭捥牵瑩⵹潐楬祣›牦浡ⵥ湡散瑳牯⁳猧汥❦഻刊晥牥敲⵲潐楬祣›潮爭晥牥敲⵲桷湥搭睯杮慲敤਍ⵘ潃瑮湥⵴祔数伭瑰潩獮›潮湳晩൦堊䐭睯汮慯ⵤ灏楴湯㩳渠潯数൮堊䘭慲敭伭瑰潩獮›䅓䕍剏䝉义਍ⵘ敐浲瑩整ⵤ牃獯⵳潄慭湩倭汯捩敩㩳洠獡整⵲湯祬਍਍ꄀώ଀耀￿￿(￿￿∴i煸 ߠᇀ圌ㇼ￿￿H￿￿ꂌὂҸ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㤠㤶਍潃瑮湥⵴祔数›浩条⽥湰൧䰊獡⵴潍楤楦摥›潍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食品环境卫生署食品安全中心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传真:+(852)2893 3547 电邮:enquiriesfehd.gov.hk
2
1.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2. 通报标题:

修订《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132V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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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相关方:[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4. 覆盖的产品:
5. 等效性承认的确定以及任何相关程序或法规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 贸易促进措施:
6. 内容简述:中国香港在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的G/SPS/N/HKG/50号文件中通报了有关《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香港法例132V章)修订建议的谘询文件。建议的修订旨在紧跟国际间有关食物中金属污染物最大限量的发展,为指定食物(食品对)中的指定金属加入二十七个新的最大限量标准,为现有的食物对更新九个最大限量标准,并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典委)和主要食物进口地的最新标准。该修订已纳入《2025年食物掺假(金属污染)(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于2025年7月2日公布,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负面审议程匠え￿￿￿￿￿￿Ωd源ꄵẵ̀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㐠㐵〴਍潃瑮湥⵴祔数›整瑸振獳਍慌瑳䴭摯晩敩㩤圠摥‬〱䄠杵㈠㄰‶㌰〺㨵㘲䜠呍਍捁散瑰刭湡敧㩳戠瑹獥਍呅条›〢昹ㅤ扡昴搲ㄱ〺ഢ匊牥敶㩲䴠捩潲潳瑦䤭卉㠯㔮਍ⵘ単ⵓ牐瑯捥楴湯›റ䌊湯整瑮匭捥牵瑩⵹潐楬祣›牦浡ⵥ湡散瑳牯⁳猧汥❦഻刊晥牥敲⵲潐楬祣›潮爭晥牥敲⵲桷湥搭睯杮慲敤਍ⵘ潃瑮湥⵴祔数伭瑰潩獮›潮湳晩൦堊䐭睯汮慯ⵤ灏楴湯㩳渠潯数൮堊䘭慲敭伭瑰潩獮›䅓䕍剏䝉义਍ⵘ敐浲瑩整ⵤ牃獯⵳潄慭湩倭汯捩敩㩳洠獡整⵲湯祬਍਍ꄀώ଀耀￿￿(￿￿∴i煸 ߠᇀ圌ㇼ￿￿H￿￿ꂌὂҸ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㤠㤶਍潃瑮湥⵴祔数›浩条⽥湰൧䰊獡⵴潍楤楦摥›潍
7.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食品环境卫生署食品安全中心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传真:+(852)2893 3547 电邮:enquiriesfehd.gov.hk

通报原文:[{"filename":"HKG50Add.1_EN.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50825/HKG50Add.1_E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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