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商业部标准和计量理事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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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香烟
ICS:[{"uid":"65.160"}] HS:[{"uid":"2402.20"}] |
5. |
通报标题:1999年部长令No.3:有关采纳海湾标准GS 597作为国家标准。页数:7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尼古丁、焦油和一氧化碳的含量分别不应超过0.6 mg/支、10.0mg/支和 12.0 mg/支。每包香烟不超过20支。烟叶上农药残留量应满足规定的限度。所采纳的海湾标准,在标签上给出的信息作了修改,只给出尼古丁、焦油的指标,没有给出一氧化碳的,只有香烟包装年份,没有月份。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减小吸烟对人的健康的危害,为了完成GCC卫生部长的建议。 |
8. | 相关文件: 1999年部长令No.3和相关的巴林标准。 |
9. |
拟批准日期:
1999/08/18 拟生效日期: 2000/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999/11/3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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