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最新动态国外资讯

欧盟将在可洗涤纺织品中限制使用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信息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发布日期:2015-08-10    阅读:517次
字体:
0
        2015年7月22日,欧盟理事会于网上公布欧委会一项草案文本,限制欧盟市场上的纺织制品含有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欧盟会尽快采纳这项法例。

        在欧盟范围内限制使用NPE及壬基酚 (NP)的提议最早是由瑞典于2013年9月提出的,之后因NP并非在纺织品加工过程中有意使用而从可能实施的限制范围中剔除。

        自2005年,欧盟限制在纺织品及皮革加工过程中使用浓度为0.1%或以上的NPE(及NP)物质或混合物。但是,在欧盟购买的纺织品大多数都是从欧盟以外的生产商和供应商进口的,其中包括香港及中国内地。

        瑞典指出,目前全球各地供应商仍在使用这些物质,例如在纺织品生产过程中将它们作为清洁剂或乳化剂使用。这些纺织制品进口到欧盟后,经过洗涤,其残留物会释放到废水中,最终污染水生环境。

        由于这项环境危害涉及到欧盟各成员国,必须由大家来共同面对,所以有必要在欧盟范围内限制纺织品中使用NPE。对未来将采用和公布的法律,建议包含如下条款:

        •法规生效后60个月,NPE不得用于纺织品内。这项限制适用于在正常产品周期会用水洗涤的纺织制品,而NPE浓度以重量计,不得相当于或超过纺织制品或其部件的0.01%。

        •上述限制措施并不适用于市场内的二手纺织制品,或只以回收纺织品制成的新纺织制品,当中没有使用NPE。

        •「纺织制品」的定义是指,以重量计至少含80%纺织纤维的任何未制成、半制成或制成品,或者任何其他产品,所附有的部件以重量计至少含80%纺织纤维。这些产品包括服装、配饰、室内纺织品、纤维、纱线、布片及织片。

        欧盟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附件XVII第46条已有关于纺织品及皮革加工时使用NE及NPE的现行限制,因此新限制规定将列为附件XVII第46a条。                 

        若欧盟理事会及欧洲议会未反对上述限制措施,欧委会将采纳该项法规,并把法规列入REACH法规附件XVII内。

        详情参见: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Business-Alert-EU/EU-Law-to-be-Adopted-Soon-Banning-from-All-Washable-Textile-Products-a-Substance-Harmful-to-the-Aquatic-Environment/baeu/en/1/1X2ZT68A/1X0A3AIO.htm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注册

相关资讯

最新国外资讯
最新国内资讯
最新工作动态
最新风险预警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