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字体:
0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2131
2025-10-27
25-6929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晶体硅光伏组件和光伏并网逆变器
ICS:[{"uid":"27.010"}]      HS:[{"uid":"85414;850440"}]
5.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晶硅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页数:15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CHN/25_07200_00_x.pdf
6.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晶体硅光伏组件和光伏并网逆变器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及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晶体硅光伏组件和光伏并网逆变器,其中光伏并网逆变器包括集中式光伏并网逆变器、组串式光伏并网逆变器、以及预装式光伏逆变一体机的光伏并网逆变器部分。本文件不适用于:——建筑一体化(BIPV)光伏组件; ——消费型光伏组件; ——钙钛矿/晶体硅叠层光伏组件;——20 kW以下的光伏并网逆变器;
7.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其他:节约能源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 57954633/ 57954627 电子信箱:tbt@customs.gov.cn
1
以下2025-10-27的信息根据中国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晶硅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本文件规定了晶体硅光伏组件和光伏并网逆变器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及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晶体硅光伏组件和光伏并网逆变器,其中光伏并网逆变器包括集中式光伏并网逆变器、组串式光伏并网逆变器、以及预装式光伏逆变一体机的光伏并网逆变器部分。本文件不适用于:——建筑一体化(BIPV)光伏组件; ——消费型光伏组件; ——钙钛矿/晶体硅叠层光伏组件;——20 kW以下的光伏并网逆变器;

通报原文:[{"filename":"CHN2131_EN.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51027/CHN2131_EN.docx"}]

附件:

相关通报:
    我要评议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