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土交通部宣布,将从3月23日至5月4日,就《汽车管理法实施令》《汽车管理法实施规则》修正案以及《汽车登记规则》修订案进行立法公示。
核心变化如下:
一、电池信息披露范围扩大 电动汽车销售时向购买者提供的电池信息将从6类扩充至10类。 ● 现行要求: 目前仅包含电池容量、额定电压等6类信息。 ● 新增要求: 生产企业还必须提供:电池生产厂家、生产国、生产年月、产品名称或管理编号。 此外,信息披露方式也将多样化,包括通过销售商网站、车辆销售合同以及车辆购车票据文件进行披露。
二、处罚力度大幅提高 ● 现行处罚: 仅在未提供电池相关信息时,处以50万韩元的罚款。 ● 新增处罚: ➢ 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形也将被处以罚款。 ➢ 罚款上限将提高至1000万韩元。处罚标准如下: △第一次违规:200万韩元 △第二次违规:500万韩元 △第三次及以上违规:1000万韩元
三、安全认证撤销条件更严格 韩国国土交通部计划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撤销车辆安全认证: 同一缺陷在两年内出现2至4次→撤销安全认证 因设计或制造不合规导致起火或其他损失,出现2次→撤销安全认证 符合标准但仍引发起火等安全问题,出现3次→撤销安全认证 注:单纯的信息显示错误、警示灯短暂亮起等轻微缺陷,不纳入认证撤销情形。
合规建议
相关企业应关注立法公示期(3月23日—5月4日),提前梳理电池供应链信息,确保符合新的披露要求,避免高额罚款及认证撤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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