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9日,首个关于人工智能风险管理的标准旨在促进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第九条的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关于建立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风险管理体系的要求。第二个标准涉及人工智能质量管理体系(QMS)的监管要求。根据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第17条的要求,该标准的存在尤为重要,因为它规定,所有在欧盟市场上投放或投入使用的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包括拟用于工作场所部署的系统)必须按照合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2025年6月,这两份标准草案均被提交至欧盟委员会进行内部投票选举。为此,欧洲贸易工会联合会(ETUC)人工智能标准化特别工作组于6月13日召开会议,对相关文件进行审议并起草了一份综合性意见汇总。此后,该反馈意见被提交至JTC21 WG2“运营方面”工作组。目前,这两份标准草案已收到大量的意见反馈,相关问题正通过意见协调会议逐一解决。ETUC将继续积极参与此过程,确保最终标准能反映工作人员的需求并维护强有力的保障措施。预计这两项标准将于2026年实现最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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