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2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标准IEC 60335-2-113:2025 PRV《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113部分:含有激光和强光源的美容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的预发布版本,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其操作通过接触皮肤、额定电压不超过250伏(包括直流供电器具及电池供电器具)的激光或强光源美容护理设备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发光表面小于25cm2的器具。发光表面等于或超过25cm2的器具属于IEC 60335-2-27标准范围内。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如打算在美容沙龙和类似场所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标准范围内。
本标准所覆盖的器具包括但不限于:
——用于控制毛发生长的器具;
——含有激光或强光源(ILS)的皮肤和美容护理器具。含有激光或强光源的器具,或者用于加热毛囊或皮肤组织来产生热效应,或者通过特定的波长用于产生光生物效应。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标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由器具引起的共同危险。但总体来说以下情况未被纳入考虑范围内:
- 因身体、感知或智力水平有限或缺乏经验和知识,使其无法在离开监督或指导的情况下安全使用电器的人(包括儿童);
- 把玩设备的儿童。
在许多国家,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规定了额外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
– 医疗用途的器具(IEC 60601标准);
– 皮肤或头发护理器具(IEC 60335-2-23标准、IEC 60335-2-115标准);
– 指甲硬化器具;
– 皮肤暴露于光学辐射且发光表面积大于或等于25 cm²的器具(IEC 60335-2-27标准)。
该第二版标准构成了技术修订,取消并替代了2016年第一版IEC 60335-2-113:2016及2021年修订版IEC 60335-2-113:2016+AMD1:2021 CSV。与上一版相比,新版标准作出以下重大技术变更:
a) 使之与IEC 60335-1:2020标准保持一致;
b) 将个别注释删除或转换为规范性文本(条款1、3.8.101、3.8.104、25.14);
c) 增加了关于禁止儿童使用或接触的警示说明(7.12);
d) 增加了仅限美容院及类似场所使用的器具的操作说明(7.12);
e) 增加了可接触表面温度限值(条款11);
f) 阐明测试探针18不适用于仅限美容院及类似场所使用的电器(8.1.1、20.2、B.22.3、B.22.4);
g) 将杂散光学辐射评估的参考标准更新为IEC 62471-7标准(22.109、32.102);
h) 扩展了表B.2和表B.3,为容量介于0.2Ah至5Ah的电池单元提供更精确的规格要求;
i) 增加了电源供应要求(21.102、21.103、24.2)。
该标准第2部分将与IEC 60335-1标准的最新版本及其修订版结合使用,除非该版本规定了将其排除在外,这种情况下则使用不排除该标准的最新版本。
本新闻由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摘录/编辑/整理并翻译,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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