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泰国 |
| 2. | 负责机构: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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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 5. |
通报标题:公共卫生部关于附表四麻醉药品分类(第4号)B.E.的通报草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补遗原因:[]评议期变更-日期:[]通报措施通过-日期:[]通报措施公布-日期:[]通报措施生效-日期:[]最终措施文本可从1获得:[]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若措施被重新通报,则相关编号为:[X]通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化,文本可从1获得: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THA/modification/26_03259_00_x.pdf 新的评议截止日期(如果适用):自通报起30日[]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1获得:[]其他:说明:该通报草案旨在修订苯乙酸的豁免标准,苯乙酸根据《麻醉品法》被列为附表四麻醉药品。目前的豁免仅限于浓度不超过5%的食品和动物饲料调味料。拟议修正案扩大了豁免范围,将其作为香料成分用于化妆品和家用或公共健康有害物质中,浓度不超过10%,以及用于仅用于香料目的的成品中,浓度不超过5%,以支持工业效益并对国家经济产生积极影响。然而,这必须根据相关立法保持在监管控制之下,以防止任何滥用和从合法系统转移的风险。脚注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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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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