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 2. | 负责机构: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规划处 地址:马来西亚,联邦直辖区布城,第3区,波斯达南大道26号,普里斯玛大厦4层,邮编62675 电话:+603-88850797 邮箱:sps.fsqd@moh.gov.my 网站:https://hq.moh.gov.my/fsq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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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固体形式的甘蔗或甜菜糖和化学纯蔗糖(HS编码:1701);固体形式的其它糖,包括化学纯乳糖、麦芽糖、葡萄糖和果糖;不含添加的调味剂或色素的糖浆;人造蜂蜜,不论是否与天然蜂蜜混合;焦糖(HS编码:1702);由糖的提取或精炼产生的糖蜜(HS编码:1703);植脂末(HS编码:2106)。
ICS:[] HS:[{"uid":"1701;1702;1703;2106"}] |
| 5. |
通报标题:修订规例118、119、120、122、124、125、128、129、131、132、134A、134B及134C,并根据《1985年食物规例》插入三项新规例125B、128A及134D[P.U.(a)437/1985];页数: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对《1985年食品法规》[P.U.(A) 437/1985]的拟议修订涉及以下内容:修订第118、119、120、122、124、125、128、129、131、132、134A、134B和134C条,这些条款涉及甜味物质在定义、规格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方面的具体要求。对所有食品添加剂条款进行修订的目的,是为了使文本与《1985年食品法规》第19(2)分条保持一致。甜味剂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条件可直接参照《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GSFA,CXS 192-1995);此外,新增三项法规,即第125B条(干葡萄糖浆)、第128A条(乳糖)和第134D条(蒸发奶精),这些条款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定义、规格和标签要求。 |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
| 8. | 相关文件: 1983年《食品法》[第281号法案]1985年《食品条例》[P.U.(A)437/1985]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6年8月23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规划处 地址:马来西亚,联邦直辖区布城,第3区,波斯达南大道26号,普里斯玛大厦4层,邮编62675 电话:+603-88850797 邮箱:sps.fsqd@moh.gov.my 网站:https://hq.moh.gov.my/fsq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规划处
地址:马来西亚,联邦直辖区布城,第3区,波斯达南大道26号,普里斯玛大厦4层,邮编62675
电话:+603-88850797
邮箱:sps.fsqd@moh.gov.my
网站:https://hq.moh.gov.my/f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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