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越南 |
| 2. | 负责机构:越南工贸部 工业安全工程与环境局 地址:越南河内市南门坊吴权街25号 电话:84 (0)4 22218312 电子邮箱:kienp@moit.gov.vn 网址:http://atmt.gov.vn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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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不适用
ICS:[] HS:[] |
| 5. |
通报标题:修正案01:20 26 QCVN 01:20 4/BCT-移动设备制造工业炸药安全国家技术法规;页数:4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本法规规定了工业炸药生产中使用的移动式设备的要求以及使用移动式设备生产工业炸药的安全要求。对QCVN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以符合新发布的产品质量管理规定。该条例适用于在越南境内参与使用移动装置生产工业爆炸物的组织和个人。 |
| 7. | 目的和理由:国家安全要求;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
| 8. | 相关文件: *关于管理和使用武器、爆炸物和辅助工具的第42/2024/QH15号法律;*第70/2025/QH15号《标准和技术法规法》若干条款的修正和补充法;*修订和补充《产品和货物质量法》若干条款的法律,第78/2025/QH15号;政府2026年1月23日第37/2026/ND-CP号法令,详细规定了执行《产品和货物质量法》的若干条款和措施;*科技部2026年4月9日关于合格声明、合格证明和合格评定方法的第14/2026/TT-BKHCN号通知;*工业和贸易部2024年11月7日第23/2024/TT-BCT号通知;*颁布QCVN 01:20 14/BCT修正案01:20 26的通知草案。 |
| 9. |
拟批准日期:
2026-08-01 拟生效日期: 2026-08-01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6年7月23日(距通报3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详细联系方式:越南工贸部 工业安全工程与环境局 地址:越南河内市南门坊吴权街25号 电话:84 (0)4 22218312 电子邮箱:kienp@moit.gov.vn 网址:http://atmt.gov.vn https://moit.gov.vn/tin-tuc/bo-cong-thuong-xay-dung-thong-tu-sua-doi-cac-qcvn-ve-an-toan-trong-khai-thac-火祫扨㌴㭳䠠彭癬彴昴摣㙣㙣㝦㉣㙣晥㌲㠹晣㈲㉦ㄶ捡㙦ㄽ㠷〱㐸㌹ⰴ㜱ㄸ덶Ȳ耀 濬 皟摁慶楰㈳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VNM/26_03243_00_E.pdf 越南工贸部
工业安全工程与环境局
地址:越南河内市南门坊吴权街25号
电话:84 (0)4 22218312
电子邮箱:kienp@moit.gov.vn
网址:http://atmt.gov.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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