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 2. | 负责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新西兰SPS协调员 电子邮件:sps@mpi.govt.nz 网站: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
| 3. | 覆盖的产品: 在新西兰销售的婴儿配方奶粉产品 |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标题:新西兰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14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NZL/26_03382_00_e.pdf |
| 6. | 内容简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食品标签和成分方面有一个共同的食品监管系统。在特定情况下,新西兰可以与澳大利亚有所不同。 2024年8月,新西兰选择退出修订后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范-标准2.9.1-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新西兰可以在选择退出联合食品标准的情况下发布国内食品标准。 新西兰正在就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标准草案(以下简称“标准”)进行咨询,该标准为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成分、标签和表述提供了监管要求。该标准通过引用纳入标准2.9.1的部分,尽可能与澳大利亚对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要求保持一致。 该标准还包括新西兰特有的标签规定,这些规定能够:1、特定蛋白质组分的声明;2、不具有误导性的成分声明。 经过磋商和随后的修订,标准草案将提交新西兰内阁审议。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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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CXS 72-1981[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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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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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如果新西兰内阁同意,该标准将于2029年9月13日生效。[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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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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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新西兰SPS协调员
电子邮件:sps@mpi.govt.nz
网站: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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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6-07-01如下信息: 新西兰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食品标签和成分方面有一个共同的食品监管系统。在特定情况下,新西兰可以与澳大利亚有所不同。 2024年8月,新西兰选择退出修订后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范-标准2.9.1-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新西兰可以在选择退出联合食品标准的情况下发布国内食品标准。 新西兰正在就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标准草案(以下简称“标准”)进行咨询,该标准为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成分、标签和表述提供了监管要求。该标准通过引用纳入标准2.9.1的部分,尽可能与澳大利亚对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要求保持一致。 该标准还包括新西兰特有的标签规定,这些规定能够:1、特定蛋白质组分的声明;2、不具有误导性的成分声明。 经过磋商和随后的修订,标准草案将提交新西兰内阁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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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新西兰SPS协调员
电子邮件:sps@mpi.govt.nz
网站: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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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食品标签和成分方面有一个共同的食品监管系统。在特定情况下,新西兰可以与澳大利亚有所不同。 2024年8月,新西兰选择退出修订后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范-标准2.9.1-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新西兰可以在选择退出联合食品标准的情况下发布国内食品标准。 新西兰正在就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标准草案(以下简称“标准”)进行咨询,该标准为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成分、标签和表述提供了监管要求。该标准通过引用纳入标准2.9.1的部分,尽可能与澳大利亚对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要求保持一致。 该标准还包括新西兰特有的标签规定,这些规定能够:1、特定蛋白质组分的声明;2、不具有误导性的成分声明。 经过磋商和随后的修订,标准草案将提交新西兰内阁审议。 |
| 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 2. | 负责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新西兰SPS协调员 电子邮件:sps@mpi.govt.nz 网站: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
| 3. | 覆盖的产品: 在新西兰销售的婴儿配方奶粉产品 |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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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报标题:新西兰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页数:1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NZL/26_03382_00_e.pdf |
| 6. | 内容简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食品标签和成分方面有一个共同的食品监管系统。在特定情况下,新西兰可以与澳大利亚有所不同。 2024年8月,新西兰选择退出修订后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范-标准2.9.1-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新西兰可以在选择退出联合食品标准的情况下发布国内食品标准。 新西兰正在就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标准草案(以下简称“标准”)进行咨询,该标准为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成分、标签和表述提供了监管要求。该标准通过引用纳入标准2.9.1的部分,尽可能与澳大利亚对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要求保持一致。 该标准还包括新西兰特有的标签规定,这些规定能够:1、特定蛋白质组分的声明;2、不具有误导性的成分声明。 经过磋商和随后的修订,标准草案将提交新西兰内阁审议。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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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CXS 72-1981[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
|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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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如果新西兰内阁同意,该标准将于2029年9月13日生效。[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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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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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新西兰SPS协调员
电子邮件:sps@mpi.govt.nz
网站: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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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6-07-01如下信息: |
| 通报标题:新西兰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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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食品标签和成分方面有一个共同的食品监管系统。在特定情况下,新西兰可以与澳大利亚有所不同。 2024年8月,新西兰选择退出修订后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范-标准2.9.1-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新西兰可以在选择退出联合食品标准的情况下发布国内食品标准。 新西兰正在就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标准草案(以下简称“标准”)进行咨询,该标准为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成分、标签和表述提供了监管要求。该标准通过引用纳入标准2.9.1的部分,尽可能与澳大利亚对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要求保持一致。 该标准还包括新西兰特有的标签规定,这些规定能够:1、特定蛋白质组分的声明;2、不具有误导性的成分声明。 经过磋商和随后的修订,标准草案将提交新西兰内阁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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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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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新西兰SPS协调员
电子邮件:sps@mpi.govt.nz
网站: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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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6-07-01如下信息: |
| 通报标题:新西兰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 |
|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食品标签和成分方面有一个共同的食品监管系统。在特定情况下,新西兰可以与澳大利亚有所不同。 2024年8月,新西兰选择退出修订后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范-标准2.9.1-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新西兰可以在选择退出联合食品标准的情况下发布国内食品标准。 新西兰正在就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标准草案(以下简称“标准”)进行咨询,该标准为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成分、标签和表述提供了监管要求。该标准通过引用纳入标准2.9.1的部分,尽可能与澳大利亚对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要求保持一致。 该标准还包括新西兰特有的标签规定,这些规定能够:1、特定蛋白质组分的声明;2、不具有误导性的成分声明。 经过磋商和随后的修订,标准草案将提交新西兰内阁审议。 |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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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新西兰SPS协调员
电子邮件:sps@mpi.govt.nz
网站: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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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 2. |
通报标题:新西兰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14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NZL/26_03382_00_e.pdf |
| 3. | 相关方:[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新西兰SPS协调员 电子邮件:sps@mpi.govt.nz 网站: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
| 4. | 覆盖的产品: 在新西兰销售的婴儿配方奶粉产品 |
| 5. | 等效性承认的确定以及任何相关程序或法规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如果新西兰内阁同意,该标准将于2029年9月13日生效。[ ] 贸易促进措施: |
| 6. | 内容简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食品标签和成分方面有一个共同的食品监管系统。在特定情况下,新西兰可以与澳大利亚有所不同。 2024年8月,新西兰选择退出修订后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范-标准2.9.1-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新西兰可以在选择退出联合食品标准的情况下发布国内食品标准。 新西兰正在就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标准草案(以下简称“标准”)进行咨询,该标准为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成分、标签和表述提供了监管要求。该标准通过引用纳入标准2.9.1的部分,尽可能与澳大利亚对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要求保持一致。 该标准还包括新西兰特有的标签规定,这些规定能够:1、特定蛋白质组分的声明;2、不具有误导性的成分声明。 经过磋商和随后的修订,标准草案将提交新西兰内阁审议。 |
| 7.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新西兰SPS协调员
电子邮件:sps@mpi.govt.nz
网站: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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