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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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智能安全帽、智慧安全帽、智能工业安全帽、智慧工业安全帽
ICS:[{"uid":"13.340.20"}] HS:[{"uid":"392690"}] |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个体防护装备 头部防护智能安全帽》页数:21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给出了智能安全帽的技术要求、标识和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描述了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对作业环境及人员状况可做出反馈,以保护佩戴者免受作业场所风险因素影响,且自身具备头部防护性能的头部智能个体防护装备。本文件不适用于智能安全帽外部设备数据功能的存储或传输。 |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 8. | 相关文件: 无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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