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5月15日《信息技术协定》委员会会议上,许多与会代表均表示将开始就《信息技术协定》需要增加的产品开始非正式双边或多边磋商。
美国,同时代表其他倡议方(加拿大、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和新加坡),提出了一个概念性报告,以呼吁启动扩大《信息技术协定》范畴的谈判(世贸组织文件号为G/IT/W/36),并欢迎马来西亚和哥斯达黎加加入该倡议。美国表示,许多利益相关方一直在呼吁扩大《信息技术协定》的产品范畴,美国也期望与其他成员就该事宜进行讨论。
其他倡议方加拿大、中国台湾、日本、韩国和哥斯达黎加也对此表示了支持。澳大利亚、以色列、秘鲁和新西兰则对该倡议表示赞成。
欧盟对该倡议的概念性报告亦表示欢迎和认可,但同时表示在非关税措施领域需要作出更准确的规定。欧盟表示,为了确保透明度,在即将举行的双边和多边磋商中的参与方应在下一次委员会会议时提交进程报告。此外,欧盟还表示,将不再坚持要求基于其2008年提交的建议对《信息技术协定》作出审查,该建议将《信息技术协定》的扩张与非关税壁垒谈判挂钩。
萨尔瓦多,同时代表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多米尼加,则强调了对透明度、涵盖范围以及向发展中成员授予灵活性的要求。该主张也得到印度和埃及的支持。
就新的参与方而言,《信息技术协定》委员会主席表示,已成为世贸组织第154个成员国的黑山,已承诺入世时即加入《信息技术协定》。如其他各方无异议,黑山将于2012年5月30日正式成为《信息技术协定》第75个参与方。俄罗斯亦表示,在其入世之时加入《信息技术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