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IECEE CB体系的认证管理委员会(Certification Management Committee, CMC)制定了锂电池需要遵守IEC 62133标准的决议ACAG/1398/DSH,并制定了相应的导入时间表(三个阶段导入)。但后来由于IEC 62133标准正在升版(预计到2012年才能正式发行),以及CB实验室委员会(Committee of Testing Laboratories,CTL)对比了现行版本IEC62133标准以及UL等标准,最终决定推迟施行该决议。2011年初,CMC重新制定了初步的延迟后IEC 62133导入时间表,具体如下:
该时间表暂时仅对IEC TC 108范围外的产品中所使用的锂电池生效,比如电动工具、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等产品。对于IEC TC 108范围内的产品(主要包括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所使用的锂电池,在相关标准的技术委员会 TC108 未做出明确指示前,都不需符合 IEC62133 标准。不过,IECEE CB 体系现正面临所有产品类别均应采纳 IEC62133 的强大压力,故将于今年的 CMC 大会中,再次审查相关的进展。在此同时,IEC 内部也要求 TC108 和电池标准负责单位 TC23 解决双方之间的差异性,所以 TC108 可能会开始对信息科技设备和影音产品遵循 IEC 62133 标准有所动作。我们建议广大制造商未雨绸缪,在通过UL认证之外,同时还符合IEC 62133标准。
另外,CB实验室委员会(Committee of Testing Laboratories,CTL)近期针对IEC 62133:2002标准的执行方法做了部分释疑及临时决议,分别介绍如下:
根据CTL临时决议PDSH0781,针对标准4.3.9节过充电测试项目,标准没有说明是否允许电芯在测试时使用PTC等保护装置,决议规定如果电芯设计在其内部有PTC,或有设计PTC作为电芯的外部一部分,则可以允许电芯带有PTC等保护装置一起测试,这样大大增大了该项目的通过率。
根据CTL临时决议PDSH788,针对标准中2.6节,标准要求制造商须对电芯以及电池的原材料、元器件以及成品制定检验和生产过程的完整品质计划,此要求的可操作性有比较大的余地。根据新决议规定,制造商要证明符合此条款,可从以下任选一条:
1、 制造商提供一份自我声明,须注明制造商已经制定了从设计到生产等各方面的所有环节的品质程序,该声明由制造商全权代表签字生效。
2、 制造商提供ISO9001证书,证书须涵盖了产品的设计、制造等方面,并且在有效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