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及欧洲电信标准协会根据欧洲委员会受命,已为可兼容新式充电器的数据功能移动电话制定新的协调标准。欧委会于2010年12月29日表示,欢迎这项新协调标准推出。
2009年6月,世界14大流动电话制造商与欧委会签订谅解备忘录,制造共用移动电话充电器以及与充电器兼容的移动电话。签署谅解备忘录的移动电话制造商包括苹果(Apple)、华为(Huawei Technologies)、LG、摩托罗拉(Motorola)、日电(NEC)、诺基亚(Nokia)、Qualcomm、Research in Motion (RIM)、三星(Samsung)、新力爱立信(Sony Ericsson)及德州仪器(Texas Instruments)。整个欧洲市场的移动电话流通量共4.5亿具,上述制造商的市占率达90%。
谅解备忘录有两项好处。首先是消费者每次购买移动电话时,可少缴购买充电器的支出。另外,充电器适用于不同型号的流动电话,可减少弃置的充电器数量,减低对环境的影响。
与此同时,欧委会委派标准制定机构与移动电话制造商合作,为新式充电器设计规格。这些标准机构已完成规格制定,大部分规格以通用串联汇流排(USB)为基础,只加入少数额外适用于轻触式电话的规格。
根据新标准,移动电话可从电脑充电,以及处理电话与电脑之间的数据传输,并提出使用微型USB-B界面。
拥有数据功能的手机将配备符合标准的充电界面。这些智能手机在欧洲的市场占有率急速扩张,大部分即将购买新手机的消费者锺情于配备新式充电器的手机,大大减低充电器对环境的影响。
欧洲委员会及标准机构指出,首批符合规格的手机及充电器将于2011年2月推出市场。
有意生产符合标准(EN 62684:2010)流动电话、部件及充电器的生产商可参阅载于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网页www.cenelec.eu内的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