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动助力自行车有了新标准
信息来源:欧盟官网 发布日期:2009-01-15 阅读:1947次
欧盟新电动助力自行车(EPAC)安全标准EN15194的制定工作在2008年11月中旬基本完成,乐观估计,新标准将会在2009年年初生效。该标准主要有三项内容:直流电压不得高于48V;最高持续额定功率为250W;当速度达到每小时25公里时,输出功率必须逐步降低直至最后切断。此标准生效意味着未来输欧电动助力自行车将面临更严的考验。
相比传统自行车的CEN标准,新电动助力自行车安全标准要复杂得多,其除上述三项主要要求外,还与电磁兼容性(EMC)标准关系更为密切。EMC电磁兼容性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当使用助听器或者心脏起搏器的人在驾驶汽车或者骑电动自行车时的安全性,保证从交通工具的电子元件中产生的电磁脉冲不对他们使用的助听器及心脏起搏器造成干扰。EMC标准已经应用于欧洲所有类型的电子设备和交通工具上,如汽车、摩托车和机动脚踏两用车,也即所有的欧盟市场销售的带脚踏功能的电动自行车都要通过EMC测试,加贴CE标识。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宁波出口欧盟的主要商品之一,仅2008年就出口约2300万美元,有关企业应加强对相关规则的研究,强化国际认证意识,积极主动适应各国规定,同时,通过强化对生产过程的控制或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改善产品安全性能,提高商品档次来应对各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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