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台湾“经济部贸易调查委员会”对大陆产毛巾反倾销案作出初裁,对毛巾特别保障措施案作出损害终裁。台湾“经济部贸易调查委员会”认定,大陆出口毛巾对台湾地区同类产业造成“市场扰乱”和“实质损害”。 自2002年大陆毛巾开始对台湾地区出口以来,出口增长率不断下降,2005年出现负增长,并没有出现台湾《货品进口救济办法》及世贸组织相关文件规定的“快速增长”或“市场扰乱”。
来源:公共商务信息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