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1日,韩国KFDA为确保食品中异物混入调查的可信度及客观性,发布了 《 报告对象异物的范围与调查、程序等相关规定》部分修改相关征求意见稿,其主要内容如下:
营业者向调查机关进行异物发现事实报告时,需一同提交消费者的异物申报事实及营业者阻止异物产生所采取的措施等相关资料;为提高所提交资料的可信度,营业者义务报告的期限由“从确认时间到第二天”延长为“含确认当天在内3天以内”。
“异物调查判定委员会”的名称改为“异物专家咨询团”。对于整个异物原因调查过程可以进行咨询,通过扩大其职能以确保异物混入调查的科学性、客观性。
对于申报件数最多的虫类异物事件,为提高调查的速度及准确性,消费阶段调查中追加酶反应实验(过氧化氢酶)及幼虫等侵入痕迹(包装纸漏洞确认)调查。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