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立陶宛 |
2. | 负责机构:经济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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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酒精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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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经济部法令草案-制定关于酒精对孕妇产生有害影响的酒精饮料标签图示警告规则。页数:2/2 使用语言:立陶宛语/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经济部法令草案-制定关于酒精对孕妇产生有害影响的酒精饮料标签图示警告规则(以下称为法令草案),规定所有销售的预包装酒精饮料应具备酒精对孕妇产生有害影响的图示警告。法令草案提供了图示警告示例,并规定了上述酒精饮料标签图示警告规则。 在法令草案中,规定图示警告应紧邻酒精饮料容器上的强制信息,使用对比明显的背景颜色,不得以文字或其它图形标签覆盖。 如果酒精饮料容器不超过500 ml图示警告的直径不得小于5mm,如果酒精饮料容器超过500 ml图示警告直径不得小于10mm。 注意:没有将图示警告压印在酒精饮料标签上的义务,因此标签可以通过任何方式安置在酒精饮料容器上(如以贴纸的方式)。此外,法令草案适用于向立陶宛市场提供酒精饮料的公司,所以标签可以由批发商安置。不符合法令草案要求的酒精饮料可以将库存售完,如果酒精饮料是在法令草案生效前供应给市场。 |
7. | 目的和理由:立陶宛是欧洲酒精消费最高的国家之一。怀孕期间消费酒精正在成为一个大问题,因为每年患胎儿酒精综合症的新生婴儿数量都在增加(根据立陶宛强制健康保险信息数据库提供的数据,2007年和2008年无患胎儿酒精综合症的新生婴儿登记,但2011年有17起,2014年有40起)。草案提出了减少立陶宛酒精控制法和防止毒品、烟草与酒精跨机构措施计划规定的酒精的使用和获得的附加措施。本措施也得到世界卫生组织减少酒精有害使用欧洲措施计划2012-2020的支持。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6/08/31 拟生效日期: 2016/1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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