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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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准药品。
ICS:[{"uid":"11.120.10"}] HS:[] |
5. |
通报标题:“准药品核准、通报和审议法规”修订提案 。页数:9 使用语言:韩国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调整准药品如牙膏、口腔清新剂和口腔卫生湿纸巾使用的过氧化苯甲酸(防腐剂)的范围和类型; •禁止使用氯化苯二甲烃铵作为隐形眼镜护理产品的防腐剂; •扩大了指定的安全和功效问题产品,如使用三氯沙的牙膏、口腔清新剂和口腔卫生湿纸巾。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平衡准药品核准的审议、通报和检查及加强安全管理。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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