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德国 |
2. | 负责机构:联邦食品与农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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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烟草及烟草代用品(0424-2012E)
ICS:[{"uid":"65.160"},{"uid":"99.010"}] HS:[] |
5. |
通报标题:烟草产品法令第2次修订草案。页数:1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4年4月3日指令2014/40/EU关于统一成员国有关烟草及其相关产品生产、说明和销售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并撤销指令2001/37/EC(TPD),须在2016年5月20日之前转换为国内法律。该指令经2016年4月4日烟草产品法案和根据该法案颁布的2016年4月27日烟草产品法令转换为德国法律。 依照指令2014/40/EU第7 (6)条及第 20(3c)条,含以下添加剂的烟草产品、电子烟和填充容器不得上市: •产生烟草产品、电子烟或填充容器有益健康或减少健康风险印象的维生素或其它添加剂 •咖啡因、牛磺酸或其它添加剂及与增加活力有关的刺激性化合物 •具有排放着色性质的添加剂 •对于烟草产品、电子烟和填充容器:促进吸入或尼古丁吸收的添加剂 •未燃烧形式具有致癌、致突变、有害生殖(CMR)性质的添加剂 法令附录1和2列出了特别禁止的添加剂 此外,烟草产品法令第2次修订草案提供了无尼古丁电子烟和填充容器规定。 |
7. | 目的和理由:指令2014/40/EU第7 (6)条及第20 (3) (c)条特别禁止的添加剂必须由成员国指定。涉及无尼古丁电子烟和填充容器的规定是必须的,由于无尼古丁电子烟和填充容器包括在烟草产品法修订案的规定中。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通报之后6个月 拟生效日期: 通报之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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