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几内亚 |
2. | 负责机构:工商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以下类别的产品按照基于合格评定的承运(CBCA)计划检验: •食品和农业 •建筑和土木工程 •包装材料 •电气/电子设备 •身体护理 •汽车和运输 •服装和纺织 •玩具
ICS:[{"uid":"65"}] HS:[] |
5. |
通报标题:法定文书No.132/2015,管控商品(开放一般进口许可)(标准评估)公告2015。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法定文书No.132/2015规定进口至国内(津巴布韦)的特定产品应附带合格证明。产品清单上的出口前合格检验在出口国执行,合格证明根据国际标准颁布。在每一个进口港津巴布韦税务局(ZIMRA)要求制作产品进入津巴布韦的合格证明。 基于合格评定的承运(CBCA)计划旨在管控进口商品质量,减少不安全和不标准商品进入津巴布韦市场的风险。合格评定计划依照世界贸易组织技术贸易壁垒协定第5条实施。 |
7. | 目的和理由:1.保护消费者和环境 2.促进产品安全和质量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2016/03/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