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 | 负责机构:工业部金属、机械、运输和电子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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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8517.12.00.00, 8471.30.10.00, ex. 8471.30.90.00-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重量小于10 kg,至少由一个中央处理器、键盘和显示器组成。
ICS:[{"uid":"35.020"}] HS:[{"uid":"847130"}] |
5. |
通报标题:工业部关于电子和信息与通信技术(ICT)产品本地元件值计算的术语和方法的法令。页数:22 使用语言:印尼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法令草案规定电子和信息与通信技术(ICT)产品的所有特性可通过特殊 术语和方法了解本地元件值。产品本地元件值证明(TKDN)通过由工业部指定的鉴 定人检验产品由工业部金属、机械、运输和电子总局颁发。 工业部金属、机械、运输和电子总局是负责执行本法令的机构并且为法令提供技术指 导,包括产品认证程序。 |
7. | 目的和理由:依照产品特性和/或行业商业模型改进电子和信息与通信技术(ICT)产品本地元件值的计算,包括硬件生产、软件生产和研究开发。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已于2015年8月24日批准 拟生效日期: 已于2015年8月24日批准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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