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饮用水水龙头(参见附件)。
ICS:[{"uid":"23.060"}] HS:[{"uid":"848110"}] |
5. |
通报标题: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页数:2/2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饮用水水龙头产品安全在台湾受到高度关注,特别是关于铅含量。为加强消费者保护,标准检验局(BSMI)拟管制饮用水水龙头产品检验要求。所有此类产品的合格评定计划将依照产品认证注册(RPC)检验制度或型号核准批次检验(TABI)。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6/05/15 拟生效日期: 2017/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饮用水水龙头产品安全在台湾受到高度关注,特别是关于铅含量。为加强消费者保护,标准检验局(BSMI)拟管制饮用水水龙头产品检验要求。所有此类产品的合格评定计划将依照产品认证注册(RPC)检验制度或型号核准批次检验(TA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