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德国 |
2. | 负责机构:联邦食品与农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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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烟草及烟草代用品(0424-2012E)
ICS:[{"uid":"65.160"}] HS:[] |
5. |
通报标题:烟草产品法案修订草案。页数:1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4年4月3日指令2014/40/EU关于统一成员国有关烟草及其相关产品生产、说明和销售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并撤销指令2001/37/EC(TPD),要求成员国在2016年5月20日之前批准所需的法律以便转换指令2014/40/EU。指令2014/40/EU通过烟草产品法案与烟草产品法令转换为德国法律。除指令规定以外,无尼古丁电子烟和填充容器因与含尼古丁产品同等看待也受到管制,如果为保护消费者避免不利健康影响需要的话。在此情况下,成分、标签、报告、安全和广告规定适用于无尼古丁电子烟和填充容器。 此外,对烟草产品、电子烟和填充容器广告做出卫额外禁止规定。规定包括禁止户外广告,禁止免费销售和展示及限制电影广告。 |
7. | 目的和理由: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和德国癌症研究所得出结论,无论尼古丁含量多少,无尼古丁电子烟和填充容器都包含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此类产品产生的健康风险由于吸入烟雾引起,烟雾无论是否是尼古丁,都包含健康有害物质。上述研究所和中心声明当消费包含尼古丁的电子香烟和无尼古丁的电子香烟时产生羰基化合物,包括甲醛、丙烯醛和乙醛。羰基化合物和乙醛涉嫌致癌。联邦政府估计禁止户外广告和持续限制电影广告及禁止免费规定,加上已生效的广告禁令,是进一步减少吸烟率的有效方法。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6年8月 拟生效日期: 2016年8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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