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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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保健食品
ICS:[{"uid":"67"}] HS:[{"uid":"98"}] |
5. |
通报标题:《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目录与原料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页数:11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规定了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目录与原料目录管理的主管部门及职责;明确了目录纳入原则、目录准入及修订的程序与资料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6年4月 拟生效日期: 2016年10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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