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国土交通部铁路局铁路安全政策处(MOLIT)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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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在韩国运营的铁路车辆。
ICS:[{"uid":"45.060"}] HS:[] |
5. |
通报标题:额外颁布和修订铁路车辆技术法规。页数:7 使用语言:朝鲜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背景和铁路车辆技术法规的进展; •生产商(或其代理商)应从韩国国土交通部(MOLIT)获得新设计铁路车辆或重大修改车辆的型式核准。此外,对于在韩国运营生产商核准和车辆检验认证是必须的(铁路安全法第26条第3款和第6款);莱坞 •2014年,MOLIT颁布了下列铁路的型式核准、生产商核准和列车检验技术法 规:高速铁路(电力机车和客车)、常规铁路和城市轨道(仅EMU DC型)。 •额外颁布和修订技术法规; •MOLIT计划对高速铁路车辆(EMU:电力动车组)、常规铁路车辆(客车和货车)、AC(交流电)或AC/DC组合电力驱动的城市轨道车辆及轻轨车辆(包括有轨电车)颁布额外技术法规; •依照上面声明的额外颁布,铁路车辆分类、术语定义和引用将在第1部分修订(技术法规总则); •额外技术法规包含基本要求和与2014年颁布的现行技术法规等效的车辆子系统要求,适用于系列生产车辆的型式检验和产品检验; •技术法规基本要求提供了安全要求(机车车辆限界、动态安全、碰撞安全、消 防安全、电气安全、风险分析和铁路软件)、性能、基础设施接口、运行和维 护和运行限制(可靠性和可用性、健康、音响噪声、救援行动和空气动力特性); •车辆子系统要求规定了车身和内部设备、转向架、制动、牵引、辅助电源、车 载信号、列车控制及监测装置以及联接装置的设计和结构要求。此外,还规定 了元件、零件、组装车辆和运行测试的测试程序。 |
7. | 目的和理由:加强铁路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6/03/31 拟生效日期: 2016/03/3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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