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埃及 |
2. | 负责机构:埃及标准与质量管理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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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和饲料杀虫剂最高残留限值(MRLs),杀虫剂及其它农业化学品综合。
ICS:[{"uid":"65.100.10"}] HS:[] |
5. |
通报标题:部颁法令No. 244/2016食品和饲料杀虫剂最高残留限值。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部颁法令撤销涉及杀虫剂最高残留限值的埃及标准(139)。要求使用食 品法典委员会颁布的食品法典数据库“食品杀虫剂残留”列出的最高残留限值。 如果食品法典数据库不包括某些杀虫剂残留值或某些农艺产品,应使用欧盟委员会颁 布的欧盟杀虫剂数据库列出的值。如果欧盟委员会没有可采用的值,则适用美国环境 署(EPA)确定的公差值。 如果没有农作物或农产品杀虫剂许可最高残留限值,应使用上述同一序列中最近一组 的农作物或农产品杀虫剂最高限值。 |
7. | 目的和理由:人类健康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6/03/19 拟生效日期: 2016/04/2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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