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通过新法规 严格标签管理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3-20 阅读:516次
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案(CLP)生效,在一定的缓冲期内,新旧法规将可同时存在。物质必须在2010年12月1日前,也就是每年生产或进口超过1000吨的物质进行注册的截止日期前,按新规定进行分类。在2015年6月1日之前,企业需要根据新的规则对混合物进行分类(旧术语称为配制品)。
CLP法案贯彻化学品全球统一分类和标签系统(GHS)——GHS的目的是减少不同法规体系对危险化学品标签的不同所导致的化学品风险。欧盟是第一个实施GHS的地区之一,但在亚太地区许多国家已经这样做或正在准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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