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授予合法占有数据或引用数据的权利?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3-20 阅读:498次
合法占有或引用全面研究报告的权利(1)典型地由全面研究报告的所有者授予;(2)或者有时由法律或由主管机构授予。
(1)授予合法占有数据或引用数据的权利通常要求各方之间形成某种形式的协议。当报告受辖于版权或者商业机密信息(CBI)的时候,授予合法占有数据的权利可以采取数据“使用许可”的方式;而引用数据的权利可以简单地通过“数据获取许可函”授予。在谈判相关协议时,应慎重考虑所授予的权利(使用权仅为REACH法规之目的或用作其他目的)、还可能包括此类协定或获取数据的期限及关联费用。
(2)在某些情况下,数据的使用权或引用权是由法律或主管机构授予的。这个情况就是所谓的“12年规则”。REACH法规第25条规定,至少12年前在注册框架下所提交的任何研究摘要或充分研究摘要可以由其他制造商或进口商用于REACH法规之注册目的。12年后,无需为注册的数据表明“合法占有”的证明,而在“12年规则”下,自动授予数据的引用权。此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ECHA也可以准许引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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