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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对物质、配制品、物品是如何定义的?液态玻璃体和固态

信息来源:中国化工信息网    发布日期:2008-09-01    阅读:5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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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物质(Substance):定义为自然存在的或人工制造的化学元素和它的化合物。包括加工过程中为保持其稳定性而使用的添加剂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但不包括任何一种在不影响其稳定性或改变其成分的情况下就可被分离的溶剂。金属也属化学物质。

配制品(Preparation):指所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学物质的溶液或混合物。合金被归类为配制品。

物品(Article):指由一种或多种物质和(或)配制品组成的物体。在生产过程中,它被赋予了特定的形状、外观或设计,比它的化学成分有更多的最终功能。例如纺织品、汽车、电子芯片、轮胎、胶鞋、不干胶贴、玩具、PVC洗澡垫、记号笔等等。

液态玻璃体(在生产玻璃的过程中产生)虽然比较特殊,仍然属于配制品,这与金属合金的情形类似。如果液态玻璃体中的物质是矿物质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被化学改性,那么这些物质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就不需要进行注册。而其他用于玻璃制造的物质,如玻璃改性剂、着色剂/脱色剂、涂层剂、产品润滑剂等就需要进行注册。当玻璃最终成型时(例如玻璃瓶),那么玻璃就成了物品,但是,如果玻璃被冷却成玻璃块以进行下一个步骤,那么它仍然是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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