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与用途管制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尤其是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
《决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在历届三中全会中,经济建设的内容比较突出,当前中央已将生态建设提到制度建设层面,并且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一起成为构建“五位一体”的大格局。
《决定》强调,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
《决定》提出,“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国家制度层面上,推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成为环保市场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