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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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学物质。
ICS:[{"uid":"71"}] HS:[] |
5.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 (EC) No 1907/2006(REACH)附录XIV。页数:7页+5页附录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旨在修订REACH法规附录XIV。附录XIV列出了法规第VII部分规定的属于授权要求管辖的物质。草案提出将12附加物质包括在附录中,即1-溴丙烷(正丙基溴)、邻苯二酸二异戊酯、邻苯二甲酸二C6-8支链烷基酯(富C7)、邻苯二酸-二(C7,C9,C11)烷基酯、1,2-苯二酸-二(支链与直链)戊基酯、邻苯二甲酸二(4-甲基-2-戊基)酯、苯二甲酸二正戊酯、邻苯二甲酸正戊基异戊基酯、蒽油、高温煤焦油沥青、对特辛基苯酚乙氧基醚、邻苯二甲酸二正戊酯。一旦法规得到批准并生效,这些物质在欧盟上市和使用,在每种物质规定的日期(日落日期)之后,仅对于已经依照REACH法规第60-64条得到授权的经营者和已经在规定日期(最后申请日期)之前提交授权申请但尚未得到批准的经营者是可能的。 此外,法规草案提出延长23种已经列明物质的过渡期限定时间,对于在日落日期之前生产的商品维修备件及在此类商品维修中的使用。 |
7. | 目的和理由:本法规草案的目的是将12种高关注度物质归入REACH法规规定的授权要求管辖。依照REACH法规第55条,授权规定旨在“确保内部市场的商品机制,同时保证高关注度物质引起的风险能够得到适当控制,并且如果经济和技术上可行此类物质逐步被适合的替代物质或技术取代”。在日落日期之前生产的遗留备件中和在商品维修中使用23种物质的过渡期延长提案旨在允许将来批准此类使用授权的简化申请措施,为避免过早淘汰此类商品这是必要的。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7年5月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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