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 2.10.1 [ ], 5.6.2 [ ], 5.7.1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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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婴儿换洗产品。儿童设备。
ICS:[{"uid":"97.190"}] HS:[] |
5. |
通报标题:婴儿换洗产品安全标准(18页,英语)页数:1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丹尼•凯泽儿童产品安全通报法案,消费品安全改善法2008(CPSIA)第104(b)条,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或CPSC)颁布关于耐用婴幼儿产品的消费品安全标准。这些标准“实质上”与适用自愿性标准相同或比自愿性标准更严格,如果委员会认为更严格的标准能够进一步减少产品引起的受伤危险。依照CPSIA第104(b)条的指示,委员会现颁布婴儿换洗产品安全标准。本法规提案通过引用将ASTM F2388-16家用婴儿更换桌消费者安全标准规范(ASTM F2388-16)编入法规中,对结构完整性、固定系统完整性和标签与说明书中的警告规定了更严格的要求。此外,委员会提出修订法规,将婴儿换洗产品安全标准提案包括在委员会颁布的要求通告(NOR)清单中。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2016年9月29日联邦纪事(FR)第80卷第66881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16编第1112和1235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16/12/1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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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凯泽儿童产品安全通报法案,消费品安全改善法2008(CPSIA)第104(b)条,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或CPSC)颁布关于耐用婴幼儿产品的消费品安全标准。这些标准“实质上”与适用自愿性标准相同或比自愿性标准更严格,如果委员会认为更严格的标准能够进一步减少产品引起的受伤危险。依照CPSIA第104(b)条的指示,委员会现颁布婴儿换洗产品安全标准。本法规提案通过引用将ASTM F2388-16家用婴儿更换桌消费者安全标准规范(ASTM F2388-16)编入法规中,对结构完整性、固定系统完整性和标签与说明书中的警告规定了更严格的要求。此外,委员会提出修订法规,将婴儿换洗产品安全标准提案包括在委员会颁布的要求通告(NOR)清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