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博茨瓦纳 |
2. | 负责机构:投资、贸易与工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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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家庭安全,炉灶、工作台、烤箱和类似电器。
ICS:[{"uid":"97.040.20"},{"uid":"13.120"}] HS:[{"uid":"8416"},{"uid":"8417"}] |
5. |
通报标题: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2-9部分:烤架、烤箱及类似便携式烹饪电器特殊要求。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国际标准涉及额定电压250V以下的具备烘、烤、烧等烹饪功能的家用和类似用途便携式电器安全。注101-本标准管辖的电器实例如下:-室内烧烤;-面包机;-棉花糖电器;-接触烤架(烤盘);-电饭煲;-食品脱水器;-电炉;-感应电炉锅;-爆米花机;-便携式烤;-烤架;-辐射烤架;-烤炉;-旋转烤架;-电转烤肉架;-烤箱;-松饼机;非普通家用电器,但可能成为公共危险来源,如在商店、轻工行业和农场使用的电器,属于本标准管辖范围。然而,如果专门用于商业食品加工,则电器不视为家用和类似用途。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本标准涉及所有人在家庭及附近可能遇到的电器产生的常见危险。然而,通常不必考虑以下人员(包括儿童): 身体、感官或心理能力缺乏的人员; 缺乏在无安全监督或指导情况下安全使用电器的经验和知识的人员; 儿童玩耍电器;注102-注意以下事实,对于车辆、船舶或飞机上使用的电器,必须增加额外要求;在许多国家额外要求由国家卫生机关、负责劳动保护的国家机关及类似机关规定。注103-本标准不适用于:•固定烤箱和固定烤架(IEC 60335-2-6);•保温板(IEC 60335-2-12);•煎锅和深油炸锅(IEC 60335-2-13);•室外烧烤炉(IEC 60335-2-78);•用于燃烧木炭或类似可燃燃料的器具;•商业餐饮用电器;•特殊条件场所使用的电器,如腐蚀或爆炸环境(粉尘、蒸汽或煤气)。 |
7. | 目的和理由:质量要求;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IEC 60068-2-52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试验Kb:循环盐雾(氯化钠溶液); IEC 60584-1热电偶-第1部分:EMF 规范和公差; ISO 3864-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领域安全标志设计原则。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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