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1257]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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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处理过的铁路枕木。环境保护,铁路工程材料和部件。
ICS:[{"uid":"75.160"},{"uid":"13.020"},{"uid":"45.040"}] HS:[{"uid":"44"}] |
5. |
通报标题:增加第241.4条分类非废物燃料清单:其它处理过的铁路枕木。页数:2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环保署(EPA或主管机关)现颁布非危险辅助材料法规修订案,该法规于2011年3月21日首次颁布,根据资源保护和回收法于2013年2月7日和2016年2月8日修订。非危险辅助材料法规制定了作为燃烧装置燃料或成分使用的非危险辅助材料是否是固体废物的鉴定标准和程序。2013年2月7日的修订案中,EPA列出了作为符合某些条件的“分类非废物燃料”的特殊非危险辅助材料。焚烧这些非危险辅助材料的人员不需要依照适用于燃烧装置使用的非危险辅助材料的通用自我执行单独标准和程序评估。2016年2月8日的修订案向分类非废物燃料清单中增加了包括用杂酚油处理过的铁路枕木在内的3种材料。本措施提出增加其它处理过的铁路枕木至清单中,它们是在某些化学处理条件下加工过的杂酚油-硼酸、环烷酸铜和硼酸环烷酸铜处理铁路枕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16年11月1日联邦纪事(FR)第81卷第75781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241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作为固体废物的非危险辅助材料鉴定;2011年3月21日最终法规: 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1-03-21/html/2011-4492.htm ; 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1-03-21/pdf/2011-4492.pdf •商业和工业固体废物焚烧装置:复议和最终修订;作为固体废物的非危险辅助材料;最终法规;2013年2月7日复议最终措施公告: 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7/html/2012-31632.htm ; 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7/pdf/2012-31632.pdf •增加分类非废物燃料清单;2016年2月8日最终法规: 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6-02-08/html/2016-01866.htm ; 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6-02-08/pdf/2016-01866.pdf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7/01/0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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