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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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医疗器械
ICS:[{"uid":"11"}] HS:[{"uid":"9001-9033"}] |
5. |
通报标题:《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页数:14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关于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工作。包括召回工作的责任主体,召回工作的启动,召回的程序,以及召回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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