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俄亥俄州农业局度量衡处[1145]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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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商业度量器具。质量,计量学和测量综合。
ICS:[{"uid":"03.120"},{"uid":"17.020"}] HS:[{"uid":"90"}] |
5. |
通报标题:国家型式评价型号声明规定。页数: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修订国家型式评价计划规则。俄亥俄州法规法典(ORC)第1327.49条规定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手册44批准的商业度量装置的规范、公差和法规应成为俄亥俄州认可的法规,除非经俄亥俄州农业局(ODA)局长修改或修订。俄亥俄州行政法典(OAC)第901:6-2-01条宣布了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手册44(2016)中型式评价包括的具体装置和设备。本规则草案被修订,增加了额外的需要合格证明的商业度量装置。获得合格证明使生产商能够在全美国销售其商用装置。俄亥俄州有得到授权执行国家型式评价计划的4个实验室中的1个。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俄亥俄州纪事日常文档04/27/2016: http://www.registerofohio.state.oh.us/pdfs/901/6/2/901$6-2-01_PH_OF_A_RU_20160426_1527.pdf 听证会公告: http://www.registerofohio.state.oh.us/pdfs/phn/901$6_NO_295841_20160426_1527.pdf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6/05/3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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